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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9-10-20 | 點閱數: 439

 

請符合申請條件之學校踴躍提出,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申請網址:https://etutor.moe.gov.tw/),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81021日止(星期一),申請方式請各校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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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9月17日府教發字第1080203832號

主旨:檢送教育部「109年數位學伴計畫」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數位機會中心(以下簡稱DOC)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912日臺教資()字第1080134566號函辦理。

二、因應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DOC學童學習需求,提供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鼓勵大專校院結合學校之行政、資訊、輔導及教學單位資源,強化教學端(大學生)與學習端(國民中小學/DOC學童)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內容深度與品質,教育部將受理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DOC申請參加「109年數位學伴計畫」。本計畫以各縣市符合e化發展程度較為緩慢之35級區域之國民中小學;或108年教育部核定之DOC;或本計畫以公益媒合核定之有需求的學校(3~5級區),以39年級在學學童為主要對象。

三、陪伴與學習時段:以學童學期在校上課時間放學後的時間為主,共計20(上、下學期各10),每週2次,每次2堂課(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不可分梯次上課),每堂課以45分鐘,每次共計90分鐘,(同一天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最遲應於晚上8:30結束(實際上課時間需與本部核定媒合之夥伴大學討論確認)

四、109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0911日起至1091231日止,為期12個月(2學期)

五、請符合申請條件之學校踴躍提出,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申請網址:https://etutor.moe.gov.tw/),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81021日止(星期一),申請方式請各校詳閱附件「實施計畫」;申請學校請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