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9-09-24 | 點閱數: 1201

縣府公文近期送達各國中。請把握機會報名。

 

招生人數:每班50人,共1班。

錄取資格暨錄取優先順序:
(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薦送所屬專任教師之錄取資格優先順序: 
1. 現職合格專任之相同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
2. 現職合格專任之非專長授課教師。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督導所屬專任教師,於該領域學科非專長授課節數累計達二十節者,薦送至少一名教師參加本專案學分班,並以持有該相同領域內任一主修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優先薦送。
(三)參與之教師需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薦送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並兼顧下列原則:
1.以花東離島地區教師優先參加。
2.參酌所屬專長授課情形。
3.以近年內無法聘足專任教師之領域優先薦送。
4.兼顧教師年齡與進修後能回饋服務年限之合理性:如將屆退休或近年有介聘異動之教師,則不建議推薦。
5.辦理學校得兼顧薦送教師所屬學校之區域、班級數等均衡性納入錄取條件:例如小班小校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