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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學特科 - 獎助學金 | 2019-09-19 | 點閱數: 2249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8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為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高雄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自108年10月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受理

關申請表件,亦可逕至(網址:http://www.kh.edu.tw)查詢下載→各式表單→各式表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生獎輔助→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下載使用。

本案相關疑問,請電子郵件至lyhs6412059@gmail.com或逕洽林園高中註冊組任秋貴組長(07-6412059分機230)、副組長李文政老師或幹事溫倩如小姐(07-6412059分機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