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運動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9-08-30 | 點閱數: 288

說明:
一、依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處理及處罰作業要點」及108年全國運動會籌備處108年6月19日召開108年全國運動會第1次運動禁藥管制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賽會賽內禁用物質起迄時間為各競賽種類開賽前一日中午12時起至賽事結束日凌晨12時止,請依據中華民國108年全國運動會各競賽種類賽內禁用物質起迄時間一覽表,執行賽內禁用物質管制,倘遇賽程變更,則以大會公告之競賽日期為認定依據。
三、有關參賽運動員違反禁藥管制規定者,依「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處理及處罰作業要點」議處。四、本次賽會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時間統一訂於108年7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參賽選手如因傷病治療需使用運動禁藥作為治療用途應於期限前提出申請,獲核可後始得依核定內容使用該藥物。
五、惠請貴單位將上述訊息轉知所屬參賽選手,以維護參賽選手權益;相關規訂請參閱108年全國運官方網站(https://sport108.tycg.gov.tw/)大會公告-108全國運動會運動禁藥資訊公告。
六、檢附中華民國108年全國運動會各競賽種類賽內禁用物質起迄時間一覽表及2019年運動禁藥清單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