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內容:
*甄試科目及名額:
*本校:
育嬰留職停薪代理缺:資訊1名。(註:須配合學校校務安排兼任行政職務。)
增置代理:國文1名。
增置代理:理化1名。
- 除正取者外,總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依資格順序、成績高低列為備取人員。
二、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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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無雙重國籍者),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 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108年7月31日前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甄試)。
-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A)具甄選科目之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國民中學合格教師證者)。
(B)具修畢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C)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所修專門科目適合擬任教科別需要者。
第1次招考:須具備(A)資格。
第2次招考:須具備(A)或(B)資格。
第3次招考:須具備(A)、(B)或(C)資格。
三、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 第1、2、3次招考:108年8 月6日(星期二)08:00~09:30。
- *三次招考之報名時間均相同
四、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嘉義縣番路鄉下坑村菜公店30號電話(05)2591109#30或教務處#16、17】。
五、甄試日期:
- 第1次招考:108年8 月6日(星期二)13:30 起。
- 第2次招考:108年8 月6日(星期二)14:00起。
- 第3次招考:108年8 月6日(星期二)14:30起。
六、甄試地點:嘉義縣立民和國民中學(嘉義縣番路鄉下坑村菜公店30號)。
七、補充規定:
- 甄試錄取人員於指定時間,前往本校校長室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任用資格,審核通過後並陳請校長核定後聘為代理教師,如因資格與規定不合,無法辦理核薪時,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要求補(賠)償。
- 聘用期限:
- 本次本分校懸缺甄試錄取之代理教師,依實際到職日為起聘日。
註:108學年度聘期依據縣府108年5月1日府教發字第1080090748號及108年7月25日府教發字第1080162495號函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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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兼行政工作之代理教師:108年8月15日至109年7月15日。
- 兼行政工作之代理教師: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
- 甄試錄取育嬰留職停薪缺代理教師 1 名,聘期得自108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9年 7 月 31 日止。
- 代理期間寒、暑假均須全日上班,代理教師代理期間表現不佳者,得移請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後中止代理;若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應無條件解除代理。
八 . 餘請詳見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