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與體育領域 (體育) 每週16節,
正取一名 李明哲 備取一 謝淑如 備取二 李增倫
(二)藝術與人文領域(音樂)每週6節,
正取一名 廖佳慧 備取一 許亨政 備取二 何友智
(三)藝術與人文領域(美勞)每週4節,正取一名 備取二名
正取一名蘇玉芝 備取一 林彩娜
二、(一) 支援教學期間自98年8月3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若教育部99年2688專案經費繼續補助,學校則得視情況
延聘至99年6月30日止。備取者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
(二) 正取人員於98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向本校人
事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三)支薪說明:具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核定之教學支援工作
人員每節320元,具國小教師證之兼任、代課教師資格者每節260元。
(四) 備取人員,如接獲通知補正時,應於通知之日起一天內向本校
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