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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9-07-22 | 點閱數: 531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一)國小懸缺代理教師二名(擔任導師(每週16節)或科任(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            協助學校兼任行政業務,實際擔任職務視學校需求決定)。

(二)國小代理教師六名(教育部補助合理員額之長期代理教師缺)

  1. 藝文科(音樂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協助本校弦樂B團團務)
  2. 藝文科(美勞科)及健體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協助本校創客木工教育之實施)
  3. 健體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協助本校健促業務)
  4. 語文科(英語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須擔任英語相關比賽之指導老師)
  5. 一般代理教師兩名(擔任導師(每週16節)或科任(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協助學校兼任行政業務,實際擔任職務視學校需求決定)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三次招考均可)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可參加第二、三次招考)

     3.大學以上畢業者。(可參加第三次招考)

三、受理報名日期:

第1次招考:108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8:30-9:00。

第2次招考:108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11:00-11:30。

第3次招考:108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30-2:00。

四、其他事宜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