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縣選舉委員會108年7月2日嘉縣選一字第1083150125號函辦理。
二、招募期間:108年5月1日至108年11月30日。
三、資格條件:新住民年滿18歲,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須滿10年)。
四、報名單位:請逕洽戶籍地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五、注意事項:依規定參加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舉辦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