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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9-06-26 | 點閱數: 367

一、本部為規範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之申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採認、學分抵免及本部審查、核定與備查之相關作業,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