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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9-06-13 | 點閱數: 301

土石流警戒基準值調整作業程序,分為年度常態性更新與立即性調整等兩種程序,其中立即性調整部分,為當遭遇重大土砂災害事件或發生震度6級以上地震事件後,由於坡地短時間內如遭受降雨或防汛期間颱風豪雨影響,致災的風險將大為提高,因此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年5月21日邀集相關機關(構)及專家學者依據前開辦法第5條審查完竣,更新花蓮縣(秀林鄉)及屏東縣(獅子鄉)等2縣2鄉鎮之土石流警戒基準值,調整原因對照表及明細表,詳附件1、2。
旨揭資料已同步公開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災資訊網(https://246.swc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