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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教學發展科 - 人事選聘 | 2019-05-22 | 點閱數: 811
一、本縣具備閩南語、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或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資格之現任合格國中小教師,若有意願者請檢附報名表、教師證及相關資料儘速報名,共同為本縣本土教育工作而努力,熱切期待您的加入。
二、相關訊息如下:
1.本土語言指導員資格與人數:取得閩南語、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或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資格,且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之現任合格國中小教師(不含代理教師)擇優聘任1學年。
2.工作項目及權益依本土語言指導員設置要點及教師法等相關規定。
3.商借期間之考核及支薪:由原服務學校依教師之考核及支薪規定辦理。
4.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指導員設置要點請參見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9400。
5.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8年5月27日下午三點前。(逾時不受理)
6.報名方式:填寫「108學年度本土語言指導員基本資料表」(如附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註明「108學年度嘉義縣本土語言指導員報名資料」寄至教育處承辦人劉老師處或以電子檔寄至q740926bear@mail.cyhg.gov.tw信箱。
7.連絡電話:05-3620123轉501,聯絡人員:教學發展科輔導員劉秀惠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