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為減少校園事故傷害事件的發生,期待透過安全知識的推廣,使站在保護兒童第一縣學校教師學習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特辦此研習。
二、該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詳如附件):
(一)日期: 1.北部:98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南部:98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3.中部:98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 4.東部:98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研習地點: 1.北部:臺北縣汐止市秀峰國小。 2.南部:高雄市前鎮區愛群國小。 3.中部:臺中市南屯區惠文國小。 4.東部:花蓮市鑄強國小。 〈三〉對象:國小教師(行政人員優先錄取)。 〈四〉報名方式:請以電話或傳真向林宜姍小姐確認報名(電話:02-23391306#342,傳真:02-2339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