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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9-04-22 | 點閱數: 634

務必詳細閱讀-複審注意事項(108.4.19公告)http://www.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53107

未通過安全檢查之物品,則請自行帶回。

倘若該等物品,是學生現場詢答必需,則建議錄製學生操作解說影片,以達到實際操作效果。

 

4/24可自行攜入物品限以下3項.需經入口人員檢查。

1.筆記型電腦(或平板)

2.投影筆(或指示棒).

3.實驗日誌(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