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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學特科 - 活動訊息 | 2019-04-11 | 點閱數: 388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8年4月9日智著字第10816004350號函辦理。

二、為賡續推廣校園師生尊重智慧財產權概念,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先培育各大專校院學生擁有正確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後,組成「校園智慧宣導團」,以生動活潑的教導方式進入中小學或高中職宣導。宣導時間為:國小40分鐘、國中45分鐘、高中職50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

三、本活動自即日起接受報名(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bit.ly/2UeqsHi),額滿為止。

四、如有疑問請洽詢本活動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聯絡電話:(02)23660812轉124江昇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