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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9-04-02 | 點閱數: 298

即日起,若新住民及其子女以國外學歷申請就讀臺灣國民中、小學時,經學校要求辦理驗證,可持國外畢業證書與成績單,至臺灣居住地之地方政府辦理認證手續。

注意事項:
·本服務目前提供大陸地區以外新住民及其子女就學用途之國外國民中、小學學歷採認。
·已通過駐外館處驗證之學歷文件,可逕洽鄰近學校申請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