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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9-03-05 | 點閱數: 251
主旨:桃園市「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業經桃園縣政府108年2月13日府原教字第108003492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暨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8年2月27日桃原教字第1080002782號辦理。
二、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桃園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