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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9-01-18 | 點閱數: 314

一、計畫宗旨:為培育在地美學能量,厚實生活美學,挖掘過往歷史真寶,提升公民美感、品味,應用於日常生活,並以多元方式呈現,特訂定本計劃。
二、 補助對象: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服務範圍7縣市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含個人工作室)。包括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金門縣、澎湖縣等。
三、 補助項目:
(一)老行業
(二)老商場
(三)生活/文化/產業路徑
四、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8年2月28日止(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