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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9-01-18 | 點閱數: 329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電話:02-7736-566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參加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者,任一筆試科目應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三百元,口試科目新臺幣五百元。

第三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金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趨勢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