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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9-01-11 | 點閱數: 330
  • 為強化宣導"大麻"在我國為第二級毒品,種植、運輸、販賣、轉讓、施用或持有,都是犯罪行為,教育部製作大麻海報1款(中、英文版),文宣品近期將置於各校公務櫃,請攜回張貼適當場所供師生民眾了解訊息或可結合各項活動協助宣導。
  • 如有相關活動宣導需求,請上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文宣專區:http://enc.moe.edu.tw/Poster),下載電子檔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