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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9-01-10 | 點閱數: 486

一、甄選類別與名額:

      (一)國小代理教師懸缺一名(退休預估缺擔任自然、健體老師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

​二、資格條件: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三次招考均可)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可參加第二三次招考)
  3. 大學以上畢業者。(可參加第三次招考

​三、受理報名日期:

  1. 第一次招考:108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8:30-9:00
  2. 第二次招考:108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00-10:30
  3. 第三次招考:108年1月21日(星期一)下午1:30-2:00

​四、其他事宜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