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人員資格
(一)第1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國小普通班合格教師證且證書尚在有效
期間者。
(二)第2次招考: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3次招考: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甄選類別及名額
普通班代理教師正取共一名(退休懸缺),備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