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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8-12-12 | 點閱數: 807

致各校教育優先區計畫承辦人:
目前教育部複審委員已完成複審,若對複審有所疑義者,敬請於12月19日前向教育處承辦人提出申覆文件以利於教育部複審會議上提出申覆。
* 補助項目一承辦人:家庭教育中心李雅琪小姐、聯絡電話3620747
* 補助項目二、四承辦人:學管科戴弘倫先生、聯絡電話:3620123轉501
* 補助項目三、五承辦人:國教科李育橞、聯絡電話:3620123轉314
* 補助項目六承辦人:體健科鍾瀞文、聯絡電話:3620123轉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