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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8-09-10 | 點閱數: 337

1.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794日臺教青署學字第1072312490號函辦理。

2.旨揭計畫加開第四階段徵件,計畫執行期程為107101日至1216日者,歡迎在本年917日前提案申請。

3.為推動「新南向政策」,培育我國青年參與國際事務能力,促進青年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之國際組織及國際非政府組織連結,進而充裕我國新南向人才庫,訂立旨揭計畫。

4.旨揭計畫加開第四階段徵件,計畫執行期程為107101日至1216日者,歡迎在本年917日前提案申請。

5.補助對象:18歲至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

6.深度研習範圍:至國際組織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以個案分析方式觀察組織運作,計6週以上。6週參與觀察期結束後,停留當地510天,以田野觀察方式,分析比較當地社會現象。

7.補助項目及額度:

()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15萬元,由青發署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複審會議核定。

()補助項目:交通費、簽證費及保險費、生活費。

8.餘申請及補助細節,請參閱附件資料;或至青發署官網:https://goo.gl/VR1Q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