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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訪客 - 研習進修 | 2018-08-28 | 點閱數: 337

一、 研習目的: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針對數學學習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 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四、 協辦單位:嘉義市垂楊國小。

五、 研習對象: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國中教師,代課老師和實習老師亦可。

六、 名額:嘉義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各開兩班及國中組開一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七、 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 研習時間:107年10月7日(星期日)9:00至16:20。

(二) 研習地點:嘉義市垂楊國小(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605號)。

八、 報名方式:請於107年9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至以下網址(https://goo.gl/forms/aDJJdf8xSVlkm1QN2),填寫三期活動師培訓研習營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九、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十、 「數學活動師」證書:

(一)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行的「數學活動師培訓營」,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6小時的奠基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三期數學活動師」證書。

(二) 為確保培育之數學活動師品質,若其中一模組未上滿該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活動師證書。

(三) 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

(四) 「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辦理「好好玩數學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十一、 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十二、 檢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公告及課程乙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