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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18-08-17 | 點閱數: 318

一、甄選類別、節數及名額:。

A語文領域-閩南語,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每週16節)

B彈性領域-書法,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每週8節)

二、資格條件:

    A類.閩南語教師

  1. 需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B類.書法教師                   

  1. 具特定科目、領域專長,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三、受理報名日期:

       107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9時止

四、其他事宜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