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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18-07-31 | 點閱數: 496

一、甄選類別與名額:
(二)國小代理教師一名(教育部補助合理員額之長期代理教師缺)

一般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情形進行超鐘點,並須協助學校兼任行政業務)

​二、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受理報名日期:

第四次招考:107年8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9:00
第五次招考:107年8月7日(星期二)上午8:30-9:00
第六次招考:107年8月8日(星期三)上午8:30-9:00
​四、其他事宜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