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089631號函辦理。
為向社會各界傳遞學校與教師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之相關資訊,增進對於團體協約協商法令之認識與理解,教育部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旨揭工作坊。
本工作坊課程內容詳如附件,分北區、中區及南區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一)北區:107年7月3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5時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篤行樓6樓Y601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二)南區:107年7月17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5時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活動中心2樓演講廳(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三)中區:107年7月19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5時假國立中興大學社館大樓101教室(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並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22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一)e-mail:提供姓名、服務單位、職稱、聯絡電話資訊,寄至hydrang@mail.ntue.edu.tw。
(二)表單系統:至https://bit.ly/2JgNISx,填寫報名資料。
四、本培訓課程出席費、交通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之支給,請各機關、學校依規定辦理,本計畫不另支給。全程參與研習人員核發4小時研習時數。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江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轉6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