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参賽辦法:
(一)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6×8 吋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組合(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寫實
作品不得電腦合成。
(二)電子檔JPG(長寬不限,1000 萬畫素以上)。
(三)作品背面須黏貼參賽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參賽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貳、 收件方式:
收件期間為107 年6 月11 日至6 月25 日,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彰化縣福興鄉橋
頭村復興路78 號(鹿港國中) 鄔金松組長收,信封上請註明「2018 鹿港慶端陽攝影比賽」
字樣,逾期恕不受理。參賽作品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