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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民和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09-08-05 | 點閱數: 1007

壹、甄試科目及名額:

一、        兵缺:特教科(啟智類)1名。

  技藝專班代理教師缺:社會領域(公民專長)1名。

二、        除正取者外,總成績達70分以上者,得依資格順序、成績高低列為備取人員。

貳、報考資格:

 一、報考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無雙重國籍者),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二)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98810日前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甄試)。

  (三)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 報考人員資格:

         1)具有中等學校上開甄試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者。

         2)具有修畢擬任科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且應有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公文,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且有正式公文證明,另加附下列證件,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一)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法院公證之中文譯本1份。

  (二)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原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修業期間出入境日期記錄證明。

参、報名日期:9881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6時。

 

肆、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嘉義縣番路鄉下坑村菜公店30號,電話:(05259110930)。

伍、報名手續:

 一、本人親自報名(得委託他人代理報名,但證件需備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1分(請詳填各欄,並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2張【請分別貼於報名表及甄試證】)。

 三、繳驗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件(含國民身分證、兵役證明、合格教師證),正本及影印本各1(正本驗訖發還,請務必事前準備妥當)。

 四、繳交報名費新臺幣伍百元整。

陸、甄試日期:98811(星期二)上午9時起。

 

柒、甄試地點:嘉義縣立民和國民中學(嘉義縣番路鄉下坑村菜公店30號)。

 

捌、甄試成績計算方式:

 一、口試(50分):口試時間(09:00開始)

(一)   時間:5-8分鐘。

(二)   範圍:教育專業科目與教學理念。

 二、試教:(50分):試教時間(09:00開始)

(一)  時間:8分鐘。

(二)  特教科:國文第三冊(翰林版);公民科:第三冊(南一版)。

玖、放榜日期及地點:預定於98811(星期二)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及嘉義縣教育網路公告錄取人員名單。

拾、補充規定:

 一、甄試錄取人員需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任用資格,審核通過後並陳請校長核定後聘為代理教師,如因資格與規定不合,無法辦理核薪時,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要求補(賠)償。

 二、聘用期限:

    (一)本校兵缺甄試錄取之代理教師自98812(到職)起薪生效,代理期限至99120止(若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應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異議)。

    (二)本校技藝專班甄試錄取之代理教師自98831(到職)起薪生效,代理期限至9971止。

 三、薪俸待遇:每月按學歷支薪,比照專任教師授課時數,依嘉義縣政府中華民國951017府人任字第0950140866號函規定:自96學年(9681)起,本縣所屬各級學校之代理教師,均不比照編制內專任教師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級。

 四、錄取人員應於起薪生效當日上午9時前向本校人事室報到,繳交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印本暨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X光透視證明,可於到職後繳交),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五、錄取人員經通知未於報到時間至本校報到者,視同放棄,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

六、學校得視所需專長情形擇優錄取備取人員,有效備取日期至99131截止。

其餘事項請詳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