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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訪客 - 研習進修 | 2018-04-24 | 點閱數: 488

一、 「107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預訂於107年9月8日、9月16日辦理,並自5月8日起至7月9日止受理報名;「107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預訂於10月27日辦理,報名時間另行通知。為鼓勵學習客語,學校可依前揭要點規定,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認證相關研習班,本會將酌予補助開班相關講師鐘點費,每班以36節為原則,授課時間每節為50分鐘,其連續上課二節者為90分鐘,每節以新臺幣800元整為上限。申請時須列報學員名冊(每班15人以上),核銷時並檢附學員參加客語認證之准考證影本供查核。

二、 本會訂定「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以獎勵國民中小學輔導學生參加認證達獎勵標準之相關人員。請學校踴躍開設認證班,以輔導學生通過客語能力認證。

三、 客語能力各級認證題型、樣卷、通過標準、各級認證基本詞彙及初級認證題庫等相關資訊,請參閱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首頁/服務園地/表單下載/客語推廣類/客語能力認證專區)。

四、 考試相關資訊、「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及「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請逕至本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