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8-03-27 | 點閱數: 644

 

旨案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各校不限申請1案,惟請加註優先順序。


申請表件紙本1式3份,於107年4月16日(星期一)前寄(送)達教發科侯美玲老師收,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