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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學特科 - 活動訊息 | 2018-03-15 | 點閱數: 342

一、年度選拔作業期程於每年5月31日前完成薦報收件作業,各單位若有提報者請於本(107)年4月30日前函送本府以利初選後薦報國防部。
二、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