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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8-03-02 | 點閱數: 350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107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原訂於10746日(星期五)辦理晤談及安置會議,現修訂為42日(星期一)。

說明:

一、依臺北市立啟明學校「107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簡章」辦理。

二、前述簡章重要相關資訊如下:(請詳閱簡章內容)

()報名對象

1、無設籍限制,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視覺障礙學生。

2、106學年度應屆畢業學生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8581日以後出生)且目前未具高中高職學歷者。

3、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視覺障礙或視覺障礙兼其他障礙)或直轄市、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

()報名日期:107312日(星期一)至323日(星期五)。

()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

中心(11148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1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