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啟明學校「107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原訂於107年4月6日(星期五)辦理晤談及安置會議,現修訂為4月2日(星期一)。
說明:
一、依臺北市立啟明學校「107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高中高職簡章」辦理。
二、前述簡章重要相關資訊如下:(請詳閱簡章內容)
(一)報名對象
1、無設籍限制,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視覺障礙學生。
2、106學年度應屆畢業學生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85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目前未具高中高職學歷者。
3、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視覺障礙或視覺障礙兼其他障礙)或直轄市、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
(二)報名日期:107年3月12日(星期一)至3月23日(星期五)。
(三)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
中心(11148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1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