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縣「107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申請案,請各校確依規定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暨「107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二、計畫申辦注意事項:
- 計畫執行期程:107年3月至108年7月31日。
- 計畫繳交期限:107年3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新港國小:61693嘉義縣新港鄉登雲路105號,連絡電話:05-3742039,請註明: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申請)。
- 繳交資料:書面審查資料一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
- 計畫申請表格可逕從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公告訊息下載。
- 計畫經審查核定後由本縣發函各校依計畫確實執行。
三、實施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