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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教育處社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8-02-22 | 點閱數: 930

依據行政處107年2月21日府行庶字第1070037240號函辦理

附件所列學校迄今尚未領取小提燈
請自備大提袋,於2月27日(星期二)下班前至社教科領取,逾~時~不~候~
(因縣府印製數量有限,若學校逾時無法領取,將轉送其他單位),

煩請各校配合,謝謝~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