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07年2月9日湖農工圖字第1070000875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期程為107年3月10日至107年4月10日,請欲申辦之民間團體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國立大湖農工辦理審查事宜(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收」,並於信封註明「OO單位申請107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OOOO計畫」)。
三、本案相關補助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詳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