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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8-02-09 | 點閱數: 492

一、請有意參與新住民語文學習教材試教之學校至新住民語文教育資訊網(http://newres.pntcv.ntct.edu.tw)線上填報申請(及下載申請文件),並經地方政府於107226日前初審及彙整經費申請表上傳至該網站,由本署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核定補助經費。

 

二、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本縣財力屬第五級者最高補助90%,餘10%則由縣府補助。

 

三、106年度有申請教材試教學校,以接續原語文學習教材階段為原則開班,107年度新申請學校則依學生意願及語言程度開班。

 

本縣和睦國小106年度辦理越南語(12)、印尼語(12)試教計畫,獲國教署補助約13萬元。經中央委員到校輔導,執行計畫圓滿且績效卓著,併此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