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7年1月24日臺教青署學字第1072300750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青年赴海外生活體驗實踐夢想,青發署以107年1月10日臺教青署學字第1062316510B號令修正發布旨揭要點。修正重點如次:
(一)申貸對象條件自「年滿20歲以上30歲以下」之青年,放寬年齡上限為「年滿20歲以上35歲以下」之青年。
(二)本專案貸款最高額度自新臺幣12萬元調整為15萬元。
三、檢送旨揭要點及發布令(如附件),宣導網站為https://goo.gl/p9ouu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