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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救國團 - 活動訊息 | 2017-11-16 | 點閱數: 506

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
一、主辦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
二、遴選標準:凡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大專校院學生(含夜間部、研究生),105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良好(參考標準:學業成績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並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為青年學生楷模者。
 (一)擔任社團負責幹部,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辦理愛鄉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研究學術,具有專精、創新者。
三、名    額:全國各大專校院(含軍警校院)學生總數在4,000人以下者,每校推薦2名 ; 每超過2,000人,得再推薦1名,以此類推,並請注意推薦人數比例,勿超額推薦。
四、表揚方式:經各校評選合格者,第一名及第二名分別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及縣市各界慶祝青年節表揚大會並受獎,其他優秀同學請各校自行表揚。當選證書由救國團總團部統一印製(含各校自行表揚同學),預訂於107年3月15日(星期四)前,分別寄達各校及各縣市團委會業務承辦人。
五、曾獲選參加青年節大會表揚之優秀青年,請勿再行推薦。
六、各校優秀青年代表參加全國及縣市青年節表揚活動,其往返交通費,請就讀學校予以負擔。另代表參加全國表揚者,其在表揚期間膳宿等費用,由救國團總團部負責支應。
七、各校推薦之優秀青年,請繕造名冊(如附件一,英文名字以個人護照英文名字為準,並請以電腦打字列印)及填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於106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上傳至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活動專頁(網址:http://register.cyc.tw/service),始完成線上遴薦作業。
八、代表學校接受全國表揚同學之報到通知單,由救國團總團部寄發,另接受縣市表揚同學之報到通知,則請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逕行寄發聯繫。
九、請各校業務承辦人於推薦名冊詳填『姓名及聯絡電話』,俾便作業聯繫。
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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