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中小學個案研討-運用藝術治療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標:
(一)藉個案研究、研討運用藝術治療策略及結果,以提昇教師輔導知能。
(二)增進輔導人員切磋交流機會,發揮輔導個案功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嘉義縣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六、協辦單位:嘉義縣水上國民中學
七、實施時間:98.08.24-98.08.25
八、參加人員:全縣中小學認輔教師、訓輔人員、及相關教師等共計60人
九、實施地點:水上國中
十、實施內容及進度:
時間
|
8/24
活動內容
|
8/25
活動內容
|
負責單位
|
8:00-8:30
|
報到
|
報到
|
嘉諮中心
|
8:30-11:30
|
藝術治療
|
藝術治療
|
玄奘大學林瑞華講師
|
11:30-13:00
|
中午休息
|
中午休息
|
嘉諮中心
|
13:00-16:00
|
藝術治療
|
藝術治療
|
玄奘大學林瑞華講師
|
16:00~
|
賦歸
|
賦歸
|
|
十一、參加人員可登錄進修時數十二小時。
十二、參與本項工作人員,凡表現認真負責績效卓著者,依規定予以敘獎。
十三、本計畫由縣府陳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人氣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