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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學發展科 - 研習進修 | 2017-08-08 | 點閱數: 467

一、旨揭學程經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民國105年8月3日文資綜字第1053007488號函核定補助在案。
二、該學程係「全國唯一」針對並回應2015年11月24日立法通過,同年12月9日總統明令公布施行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而設立的學程,旨在培養政府所需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保護與管理專業人才。
三、學程之目標在使學員能對水下文化資產本身及其相關國內與國際法規範有基礎之認識,並具備操作相關典章制度與從事涉外談判之能力。
四、社會人士亦可藉由本校學分班形式修習學程,校外人士學分班簡章網址為:https://goo.gl/3XXFi4
五、106學年度第1學期招生自即日起至106年8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