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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體健科 - 行政公告 | 2017-04-28 | 點閱數: 316

有關修正建議部分,請依附件條文修正對照表格式內容填寫並詳加說明修正原因,必要時請檢附修正參考資料,於106年5月16日前回復體育署,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