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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7-02-21 | 點閱數: 2181

甄選名額:106年未就學未就業青少年關懷扶助計畫臨時專任輔導人員一名。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報名資格條件(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二)具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三)符合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教育學、社

四)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相當科、系、組、

五)實際從事青少年輔導業務5年以上領有證明者。
詳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