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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7-01-23 | 點閱數: 755

一、    甄選名額:一名。
二、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至106年7月31日止。
三、    報名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
(三)能配合學校及處理本專案相關業務之推動。
四、工作內容:
(一)學校分派工作之執行。
(二)「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業務之推動。  
(三)協調各國小至本校作職業試探與體驗研習活動之相關工作。
 (四) 其他交辦事項。
五、公告時間:106年1月23日至106年2月2日
六.報名方式:於106年2月2日(星期四) 上午9點-12點,親自到本校(嘉義縣新港鄉福德路106號)人事室辦理報名
七.甄選日期:106年 2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2:00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