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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育處學特科 - 研習進修 | 2016-09-22 | 點閱數: 581

二、今年靜宜大學台中班及南投班二班,因尚有名額,鼓勵國民中學教師踴躍參與。
三、本專案學分班係為逐年提升國民中學之專長授課比率,相關重點如下:
(一)招生班別: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台中及南投各一班。
(二)招生對象: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以下稱各縣市政府)確認得逐年提升所屬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
(四)上課時間:學期間及寒、暑週末時段。
(五)上課地點:台中班(靜宜大學校本部)及南投班(南投縣立營北國中)。ˊ

 

 

鼓勵本縣教師自願薦送(9/29截止).

有意願者,請於9/26下班前連絡承辦人

教學發展科侯美玲老師(mlhou@mail.cyhg.gov.tw)

 

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之

薦送對象、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

  • 薦送對象:

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逐年提升所屬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

  • 錄取資格:

現職合格專任教師之錄取資格優先順序:

  • 相同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優先推薦
  • 現職合格專任之非專長授課教師

參、錄取優先順序:

參與之教師需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薦送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並兼顧下列原則:

  • 以花東離島地區教師優先參加。
  • 參酌所屬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情形。
  • 並以近年內無法聘足專任教師之領域優先薦送。
  • 兼顧教師年齡與進修後能回饋服務年限之合理性:如將屆退休或近年有介聘異動之教師,則不予推薦。
  • 辦理學校得兼顧區域、班級數等均衡性納入錄取條件:如小班小校為優先。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督導所屬國民中學,於該領域學科非專長授課節數累計達二十節者,薦送至少一名教師參加本專案學分班,並以持有該相同領域內任一主修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優先薦送。
  • 服務義務:
    • 參加教師需繳交保證金10,000元,並簽立切結書。
    • 持國民中學特殊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報名者,於修畢本班課程學分後,不得逕行主張轉任國民中學普通科教師。違反者或事後發現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
    • 進修教師於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課程且取得另一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