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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6-05-03 | 點閱數: 1718

嘉義縣10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初選報名注意事項」及「家長回條」公告

ㄧ、申請鑑定: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105610日前(申請成就測驗及書面審查)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

二、測驗方式測驗時間:        

()初選(學術成就測驗):10586日(星期六)。

()複選(學術性向測驗):105813日(星期六)。

三、詳細內容及應繳交資料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