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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6-04-29 | 點閱數: 970

學校團體組累積12分以上.共計14校

 

國中組: 協同中學、新港國中、朴子國中、大林國中、民雄國中、太保國中、布袋國中永慶高中

國小組: 新美國小、大同國小、新港國小、中興國小、內埔國小、和睦國小

 

 

(1)團體特優獎:累積總分達30分(含)以上者且辦理校內科展者,頒予團體組特優獎牌乙面。該校之校長、教務(導)主任、承辦組長各核予小功乙次。

(2)團體優等獎:累積總分達29至20分者且辦理校內科展者。該校之校長、教務(導)主任、承辦組長各核予嘉獎兩次。

(3)團體甲等獎:累積總分達19至12分(含)且辦理校內科展者,該校長、教務(導)主任、承辦組長各核予嘉獎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