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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幼教科 - 研習進修 | 2015-10-05 | 點閱數: 538
一、 復健諮商研究所碩士班推薦甄試招生對象如下:
(一)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後,須曾從事與身心障礙者服務相關全職工作一年(含)以上(須附服務證明正本)(工作年資計算截止日為105年8月31日)。
(二) 或具有同等學力者,於具有同等學力後,須曾從事與身心障礙者服務相關全職工作一年(含)以上(須附服務證明正本)(工作年資計算截止日為105年8月31日)。
(三) 大學在校應屆(104學年)畢業生,須為相關科系(心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教、輔導、語言治療、護理、社工、社會(學)、復健醫學),或非相關科系但已取得復健諮商學分學程認證者。
二、 有關考試招生資訊,請參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招生資訊網或復健諮商研究所網站:http://acadaff2.ncue.edu.tw/http://girc.ncue.edu.tw。
三、 復健諮商研究所亦開放隨班附讀,相關資訊請請上復諮所網站「最新消息」點選左下角之「隨班附讀修習課程作業流程」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