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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5-09-02 | 點閱數: 345

旨揭助學金詳閱網址:http://www.ht.org.tw/ed2.html(含附件)

壹、宗旨: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能在本會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訂定本辦法。

貳、名稱:
  本助學金名稱定為「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時間、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參、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
 第一學期為每年九月二十日止(國小、國中及高中組),九月三十日止(大專組)。

上開獎學金若有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黃靖媛 02-25022172轉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