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科別及名額:國小代理教師(編餘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規定情事者。
2. 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第一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國民小學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者。
2.第二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三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報名時間: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
續次招考,各次招是否額滿,請自行查詢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及本
校網站上之公告。三次招考報名截止日期時間為104年8月10日
(星期一)下午5點止。
四、報名地點:本校辦公室(嘉義縣新港鄉古民村161號,電話:05-
3742154轉102)。
五、其他事宜詳如簡章